最近,河南一位业主的操作让同楼邻居直接傻眼:他把同层4套房全买下,又在公共走廊上加了一道大门,把整条走廊圈进了自己家。听着挺“壕”,可住建部门一句话定性:违建,拆。说到底,这事争的不是地方大小,而是规矩。
01 什么情况
9月18日,河南某小区被曝出这样一幕:一位业主买下10号楼9层03到06号4套相邻住房,随后在公共走廊加装大门,把原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走廊,变成了自家的“入户花园”,圈起来的走廊里还摆上了花盆杂物。

同楼层业主郭先生发现后直摇头:走廊是大家的,说圈就圈?更让人担心的是,公共走廊是消防疏散通道,真出了事,那是要跑命的。
02 官方定性:违建
这事很快有了结论。住建局出具认定报告:属于违建,要求按原始规划图纸恢复原貌。目前,加装的大门已经被拆除。
可郭先生心里的石头还没落地:涉事业主当初拆掉的烟感、声光报警器,到现在还没复原,消防隐患依然在。物业已经起诉了这位业主,住建部门也表示会继续跟进处理。
03 法律上怎么说
按《民法典》,楼道、走廊等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不是谁买了几套房就能圈走的。擅自占用共有部分,其他业主有权要求排除妨害、恢复原状,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是这个态度。
这种事在全国并不少见。有人把入户门往外移“圈”走廊,有人在公共走廊装柜子、安门,法院基本都是一个判法:限期拆除,恢复原状。还有小区出现了“效仿风”,一家圈了,楼上楼下跟着学,最后只能靠执法来收拾。
04 写在最后
买4套房是本事,圈公共走廊是毛病。公共空间不是“谁占谁得”,而是“大家共有”。走廊里那一米多地方,圈进去是自家的“入户花园”;拆下来,是整层楼邻居的逃生路。你圈的是一扇门,挡住的可能是消防通道,也是邻里之间那点体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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